一、一般要求
第1條 必須經過本工種專業和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后,方可持證上崗。
第2條 熟悉本作業的工藝作用,了解煤的含雜物量情況。
第3條 熟知除鐵器的結構、性能及工作原理,熟悉其操作方法,安全要求和排除一般故障的方法。
第4條 嚴格執行《選煤廠安全規程》、技術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度和其他有關規定。
第5條 上崗時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二、安全規定
第6條 帶式自卸式除鐵器運行過程中,嚴禁在卸鐵前方位置停留,并嚴禁將身體任何部位進入卸鐵溜槽下方。
第7條 帶式輸送機和除鐵器在運行及工作狀態時,嚴禁除鐵操作。
第8條 嚴禁站在除鐵器正下方清理鐵器等雜物。
三、工作前的準備
第9條 開車前按“選煤廠機電設備檢查通則”的要求檢查除鐵器各部位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第10條 認真檢查各安全防護裝置是否安全可靠,除鐵溜槽有無堵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正常操作的規定
第11條
除鐵器必須待主皮帶開車前啟動,停車時,必須待主皮帶物料拉空停車后,方可停車。
第12條 吸出的鐵器要及時進行回收清理,發現雷管必須上交車間,嚴禁私藏。
第13條 除鐵器運行時,嚴禁在除鐵器及鐵器下料口四周走動,停留或清理鐵器,以防鐵器傷人。
第14條 工作過程中要經常檢查設備運轉情況,當發現有膠帶跑偏、接頭卡子開,機體出現搖擺等異常現象時,必須立即停機并匯報廠調度室。
第15條 檢修或處理除鐵器故障時,必須切斷電源。
五、操作后的工作
第16條 就地開車時,接到停車信號后,待設備上無物料時,方可按下停車按鈕進行停車。
第17條 集控開車時,由調度集中控制停車。
第18條 交接班前應將工作區域衛生清理干凈,各類物品碼放整齊。
第19條 應在現場進行交接班,向接班人員詳細交待清本班除鐵器的運轉狀況、出現的故障及存在的問題,按要求認真填寫好本班運轉日志,履行完交接班手續后,方可交接。